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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計畫之後,會面臨到很多的抉擇,好不容易下定了決心暑假要到美國去開拓人生視野,很多很多的疑惑和問題卻開始接踵而來,很多人在這個時候就會開始很心慌,有的人天天煩惱不已,有的人在網路上尋找相關的解答,也有人狂摳代辦想到一個問題就打一通電話寄封email,其實,這時候釐清一些思考的順序會很有幫助,時序已經邁入2010年,參加2010年計畫的,有一部分的人已經通過面試取得工作機會,也有些人才剛接觸到計劃報完名等待面試,Angel我要趁著接下來迎接學生、忙碌工作開始前的這幾週(過幾天也要開始製作新的BGT生活地圖,熱血~),陸續的來針對計畫學生會遇到的一些情況提出一些建議和分享一下過往的經驗,若你是還在認識和猶豫是否要參加計畫的階段,或是你正在準備工作面談/徵選,請進到這裡來看相關的文章:美國工讀旅遊武功秘笈,接下來的本篇文章,Angel要先從決定工作日期這個重要的主題開始,之後的文章還會談到工作地點、類型、職位/ 薪水(資)/ 住宿/ 電話、網路與交通/ 雇主評估員工方式/ 台勞的迷思/ 種族歧視?/ 容易被忽略卻重要的小事等等。 

 

先講工作日期的原因很簡單,除了個人的語言能力和運氣外,工作日期和可工作時間的長短,往往是影響是否能取得工作機會的最大因素。

 

甚至我要說,要是可工作時間長度過短或是可開始工作日期太晚,就算您的英文一流不怕生又能對答流利,在日期這關不符合雇主的需求,大概連面試的機會都無法取得,只能含恨受限。

 

沒錯,雇主要求的日期最大。

 

雇主在訂定日期時,會有其在人力調度與需求上的考量,很多人以為美國工讀旅遊計畫只有在暑假,這只有對了一半,對於台灣學生來說,這是一個Summer的計畫,但對於有些國家來說,卻是Spring或是Winnter的計畫,簡單來說,美國的雇主在不同的季節裡,透過這個Work and Travel Program雇用來自不同國家的學生,有的雇主只雇用春夏兩季,有的雇主一年四季都有國際學生協助,當然,也有的雇主只有雇用夏季學生。

 

例如,Busch Gardens在Spring時(2-6月)是以厄瓜多爾、泰國、菲律賓、韓國的學生為主,Summer(6-10月)則雇用來自台灣、歐洲、非洲等國的學生。

 

以BG為例簡單的說明一下,在訂定工作日期時,先與園區各部門協調,了解各段時間實際遊客量與相對員工數量的需求,並取得經理、部長、總公司等的同意,Spring學生工作結束的日期也會影響到Summer的學生的開始日期,必須考量到兩個季節學生的順利銜接,可不能開天窗,而美國獨立紀念日7/4是夏季開始的第一個重頭戲,這時我們會希望Summer學生已經能上軌道因應園區的忙碌,而八月中下旬,美國的高中、大學陸續開學,此時也可能出現另一波人力吃緊的高峰,每年九月的第一個禮拜一為勞動節,雇主也多會要求學生要待至勞動節的忙碌之後。

 

以下是2010年BGT的日期要求:

 

Work Start Date: Must be a Monday or Wednesday in June. *** Friday 6/25 is an option and also the latest Work Start Date of year 2010. ***

 

 

Work End Date: Must be a Monday, Tuesday, Wednesday or Thursday. Work Length: At least 10 weeks or after 9/6 (Labor Day). But no later than 9/15.  我們設定工作開始日在星期一或三是配合人力資源部門的新進員工報到與訓練日,但台灣學生部分考量今年期末考普遍較晚結束,特地商請負責新進員工報到的小組額外加班增加6/25星期五。

 

一個新進員工訓練完成後從適應工作環境到能獨當一面,依每個人情況不同,約需3-7天的時間,甚至有需時更久的,一個月後才開始上手的也有人在,更不要說是到了一個新的國家要使用平時不熟悉的語言,故雇主絕不可能期待新員工第一天上班就像工作的一年,假設獨立紀念日這天需要所有員工都能有足夠能力和經驗應付大量的遊客,使新進員工至少在一週前就完成報到訓練和上工作崗位是有其必要性的。

 

工作結束日也是有類似的考量,辦公室的上班時間為週一至五,週五才結束工作的學生將會遇上六日,六日將無法辦理離職手續與領取證書和退還的押金,因此工作結束日只能是週一到週五。9/15日為最後的可工作日是考量到過了勞動節之後遊客數會銳減,對於短期員工的需求量也大幅降低,即便學生能再工作更長的時間,也將會面臨到時數減少可工作日不多的情況。

 

工作長度的部份,雖然這個計畫工作長度最長可達四個月,但決定權是在於雇主,雇主才是決定你實際工作長度的人,而大部分的雇主,都會要求符合至少十週,或是選最晚報到日的人(這樣就可能不足十週)一定要工作到勞動節之後。 

 

不同的雇主對日期有不同的規定和要求,重要的是你的日期,這才是能否取得工作的關鍵,遇到在不同地方工作的學生時,我總會好奇的問,為什麼會想來這裡工作,常常得到的答案是"我報名時本來是想去某某地方,但工作日期不能配合,只好選了這個雇主"或是"可以工作的長度太短,代辦說只有這個雇主願意收,所以就來這了"等等,相信參加計畫的每個人會對工作抱著些憧憬,一定也有人是為了去某個雇主而報名,只是,並不是每件事都能盡如人意。

 

以下有幾個步驟,幫助你思考如何決定可以開始與結束工作的日期:記住,可以越早開始工作、可以工作長度越長、時間的配合越有彈性,基本上是越有利的。 還有,可開始工作日期不是指你出發或是抵美的那天,而是安頓好可以正式報到上班的那天。你應該要在開始工作日期前一至兩天就抵達美國並住進雇主協助安排的地方。  1. 不要想你希望哪天開始、哪天結束開始旅遊。請思考最早最早可以哪天開始,最晚最晚可以哪天結束,取得工作為先,先不要考慮旅遊。

 

2. 把兩個這個日期寫下,計算是否有達到十週。沒有達到的話非常的不妥,幾乎沒什麼工作機會。

 

3. 若有達到十週,檢視可開始工作日期是不是在7/1前(因應獨立紀念日忙碌,多數雇主也會要求最晚在六月底前要開始),結束工作日期是不是在勞動節之後。若不是,符合的工作機會可能很少。

 

4. 以上若有符合,工作機會較多。這日期不會是你實際的工作日期,只是一個範圍,真正的日期是你與雇主都同意接受的載明於合約上的。

 

 那若是不滿十週或是開始或結束工作日期不佳..............

 

 請先有此心理準備:不要再想說可以選工作了,有就該慶幸,很可能到最後根本沒工作。 

 

 補救的建議:  1. 提前跟系上教授做溝通,了解可否提前期末考或是有別的方式替代,想辦法早點從學校的考試裡脫身,詢問可否以額外的報告或是作業取得免試,或能否與教授約時間做測驗,期末考的目的是驗收學期成果,請發揮想像力,提出有建設性的替代方案,不要只是跑去問教授,"我想要出國打工,可不可以為我更改期末考日期"或是說出"期末考太晚了,影響了我出國的日期,你有什麼辦法?"這種白目話,試問,教授這樣幫有什麼好處呢?

 

2. 開學第一週若學校不嚴格要求或是因為還在加退選階段,也許可以晚一週去上課,但建議要先跟系辦報備或是跟修課的教授提及第一週缺席的原因,若有意要缺課更久,一樣的,請想辦法說服教授,以我自己為例,我取得系上主任和教授同意在開學後一個月才到學校上課,一是因為畢業學分已修滿只有剩低修,且我主動提出要製作相關的專題報告,在到學校當天便將一本厚達120頁的裝釘好的報告交給系主任過目,達成了與系上的承諾也讓自己取得更長的工作與旅遊時間。 

 

3. 再次強調,當可工作日期不佳和長度不足時,請犧牲掉所有旅遊的時間,改在工作期間把握休假去旅遊,若是學校開學是9/10,最晚可以9/9搭機回台灣趕上課,有些人會想要預留旅遊的時間,想去玩一個禮拜,結束工作日期就定9/2,不符合雇主要求,這時請一定要想到,這個計畫叫做Work and Travel,Travel是所謂的Grace Period,順利完成工作後美國政府送你的,連工作都沒有的時候,就請別想著Travel了,再不然就不要參加這計畫了,直接去旅遊會更自由,評估一下自己真正想要做的。

 

4. 原則上是不建議,那就是-放給它去,期末考能多早結束就多早衝,最後兩天的考試若不是必修就明年再來一次,或是賭平常表現良好期中考成績優異,教授會低空讓你過,工作長度不足難以和系上溝通就翹掉開學前兩週去補,只是這樣做是否值得,一樣是自己去評估了。

 

 

無論如何,請審慎思考工作日期與長度,決定了就請有把握也不要後悔,尤其是和雇主簽訂合約後,切勿隨意更改工作日期,也不要為了取得工作機會就謊報日期,這些都是非常不好的,可能會因此失去工作或是被取消計劃資格。

 

見過了很多例子,是學生同意結束工作日期,卻在抵達美國開始工作後要求雇主讓其提前離去或是以請假的方式達成目的,或許有的雇主會同意,但多數雇主會感到非常的困擾,也可能因此就向VISA Sponsor舉報,請求取消任意離職的學生計畫資格,一旦計畫資格被取消,學生就必須立刻返國且不得旅遊,不遵守規定返國者更可能會留下不良的紀錄。

 

有些順利用以上方式提前結束工作的人會食髓知味,沾沾自喜之外還教導之後要去的學生這樣的撇步,卻沒想到,這樣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雇主也可能會從此對特定國家學生感到失望或是不信任,以後就不再提供工作機會,請為後人留路,我們每個人都受到計劃裡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的嘉惠,別當砍樹人。   

 

若提前結束工作是有特殊的原因或是緊急事件的發生,學生也有義務要提供雇主和VISA Sponsor相關的証明,並得要在規定時間內訂定返國機票,證明要提前結束工作是有不可抗力之事, 並且會遵守規定立即離境而非要提前結束工作去遊玩,這樣情況下的提前結束是可以的且不會有任何不良紀錄,反之,如果無法提出相關的文件與返國機票訂購的證明,只憑片面之詞,因無法證實真偽,雇主有權利拒絕答應提前結束工作,同時VISA Sponsor也可以依違反規定取消計畫資格。 關於工作日期,就先寫到這裡,有想到會再補充,有不足的地方也歡迎大家提出問題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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